2016北京市審計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面向社會公布,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統(tǒng)一部署,我局定于2016年1月19日、20日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6年1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資格復審的地點
北京市審計局5層515房間(豐臺區(qū)菜戶營甲2號)
三、資格復審安排
1月19日 9:00-11:30 企業(yè)審計職位
13:30-16:30 計算機審計職位
1月20日9:00-11:30 法務管理職位、人事管理職位
13:30-16:30 財政審計職位
四、考生須攜帶的材料
考生須持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還需攜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個人簡歷、并提供能證明目前從事工作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必須提供)。
五、聯(lián)系電話:63358052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將通過電話通知。
原標題:北京市審計局關于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北京市審計局
2016年1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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