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紅河州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jù)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進度和相關要求,現(xiàn)將紅河州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資格復審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7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
7月14日上午 8:30—11:30。
二、地點
紅河州政務服務局一樓“州人才市場招聘大廳”。
具體地址:蒙自市工業(yè)園區(qū)八號路(州車管所對面)。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為經(jīng)過筆試,擬進入面試人員(詳見附表一:《紅河州2015年公務員招錄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審核單位
由各招錄縣市或單位對報考本縣市、本單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五、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和5分彩色近照一張。
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和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具體要求詳見“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wǎng)”——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六、審核確認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各審核單位須在考生填寫的資格復審表和考生準考證上簽定資格復審意見并蓋章。蓋章的筆試準考證由考生持有,資格復審表由審核單位留存。
七、遞補
資格復審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組織開展資格復審遞補工作。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shù)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行網(wǎng)上確認。
第一輪資格復審遞補時間:7月15日至17日。
第二輪資格復審遞補時間:7月18日至20日。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地點以各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八、網(wǎng)上確認
網(wǎng)上確認時間:2015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24:00。具體規(guī)定請閱公告及常見問題解答。
九、面試預告
紅河州非法檢系統(tǒng)崗位的面試擬定于2015年8月中旬開展,請考生注意關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wǎng)站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特別提醒:
1.準考證遺失的考生,請于資格復審前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2.若各位考生對資格復審工作有疑問,請咨詢相關招錄單位或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二:紅河州2015年公務員招錄相關單位聯(lián)系方式。
3.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通知、公告,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日程安排,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原標題:關于紅河州2015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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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紅河州公務員招錄相關單位聯(lián)系方式.xls
紅河州公務員局
2015年7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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