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黃山學院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公告【招11人】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的各類人才,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名額
我校2019年度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黃山學院2019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與良好的品行。
(二)業(yè)務條件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職稱和技能條件,能夠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鼓勵具有相關行業(yè)或企業(yè)工作經驗者應聘專職教師崗位。
(三)學歷條件
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年齡條件
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應聘專職教師崗位且具有兩年以上相關行業(yè)、企業(yè)工作經驗的聘用人員年齡經批準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健康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符合體檢標準(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試行)》和規(guī)程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2、未按規(guī)定時間、程序等要求來校報到者或來校報到時與原單位勞動關系(含有關協(xié)議)尚未終止、解除者;
3、在?;蚬ぷ髌陂g受過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4、應聘教師崗位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符合申請高校教師資格條件;
5、經公示條件不合格或在應聘、面試、體檢、測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6、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以人事代理方式予以聘用,首聘期限(服務期限)為三年?;竟べY、津貼、住房公積金參照在編在崗同級同類人員標準執(zhí)行。
(二)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人事代理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納部分由支付,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代扣代繳。
(三)人事關系、檔案由黃山市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五、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將本人簡歷、填寫完整的《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人事處網頁下載)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聘郵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24日。未按規(guī)定要求應聘者不予受理報名。(如應聘人數未足筆試開考比例,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接收簡歷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二)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
5月29日前,人事處和相關院部根據投遞簡歷情況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確定初選名單后,通過E-mail(應聘者在“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中所填郵箱)通知被選人員參加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程序
考核由筆試(可增加技能測試等考核環(huán)節(jié))、綜合面試(可增加試講、說課等考核環(huán)節(jié))兩個模塊組成。教學人員招聘綜合面試模塊須進行試講,試講后立即進行面試。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為不合格者,可取消其擬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根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兩個模塊合成確定,各項考核成績均為百分制,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筆試模塊增設技能測試等其它考核環(huán)節(jié),則筆試成績占50%,其它考核環(huán)節(jié)占50%,合成得出筆試總成績。如綜合面試模塊增設試講等其它考核環(huán)節(jié),其它考核環(huán)節(jié)須在面試前一并進行,不再單獨劃分比例測算成績,綜合面試總成績由考核專家結合面試與其它考核環(huán)節(jié)情況一并給出。根據崗位特點,經批準,可在制定考核方案時調整上述成績合成計算比例。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五)公示
人事處將體檢與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人事處或者紀委投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處理。因故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及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約聘用
與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心理測試合格的擬聘人員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或合同,具體視情況而定),擬聘人員三周內未及時與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合同),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校紀委和人事處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各具體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紀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黃山學院紀委0559-2546599。
(二)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yè)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向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yè)報到證/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將不予聘用。
(四)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同時報名多個崗位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五)本招聘啟事最終解釋權歸黃山學院人事處所有。如對招聘工作有不明之處,請與我校人事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曹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59-2546556, 我們將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
原標題:黃山學院2019年度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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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學院
2019年5月15日
文章來源:http://rsc.hsu.edu.cn/a8/2d/c2039a108589/page.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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