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告(舟山)
確定參加體(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
被錄用人員收到《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豆珓諉T錄用通知書》發(fā)放后我市各級機關均不再遞補。
在次年全省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時,尚未公示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十四、注意事項
1.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的考錄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組織開展公開考錄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浙組〔2008〕56號)執(zhí)行。
2.截止到2015年3月1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及以上研究生、舟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及歷屆畢業(yè)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及生源地情況,并如實填寫。
3.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
4.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tǒng)自動發(fā)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后才能繼續(xù)進行信息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5.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7.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4月3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8.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部分特殊職位將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9.根據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10.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社保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11.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12.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1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4.考試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技)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
15.政策咨詢電話: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80-2281526
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80-2037438
普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80-3012510、3059260
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80-4400133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80-5083093、5081581
本次考試錄用工作以此公告為準,不再另行發(fā)文。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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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xls
2.2015年浙江省人社廳代招舟山市某政府機關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doc
3. 2015年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doc
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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