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福建廈門市思明區(qū)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招聘非編人員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廈門市思明區(qū)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思明區(qū)委文明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茲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分部辦理相關招聘手續(xù)?,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崗位描述
綜合管理輔助人員1名,主要職責如下:
從事全區(qū)締造工作和負責社區(qū)書院建設及管理、典范社區(qū)培育打造、宣傳交流及培訓等工作;服從文明辦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記錄;
2.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35周歲以下,廈門市戶籍;
5.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6.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軍人隨軍隨調家屬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中注明“就業(yè)困難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年9月18日在思明區(qū)政府網(www.siming.gov.cn)、廈漳泉(閩南)人力資源網(www.mnhr.gov.cn)、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網站(xm.hxrc.com)同時發(fā)布。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交《思明區(qū)委文明辦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證件彩照3張(1張貼于報名表上相應位置,2張夾在報名表上),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信息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廈門市的可持身份證、退伍證前往廈門市民政局安置辦開具證明(聯系電話0592-2892062)。
②服務基層項目福建省畢業(yè)生提供以下材料: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廈門戶籍或廈門生源證明材料。
③軍人隨軍到廈門的家屬提供軍人隨軍報告表和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廈門市警備區(qū)政治部干部科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聯系電話:6332222);隨調隨遷家屬由廈門市人社局軍轉處(聯系電話:5366535)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3、報名時間: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報名地點:
廈門市思明區(qū)會展路75號明發(fā)國際新城2層;
聯系人:小孫,報名電話:0592-2215213。
(二)考試資格初審
1.報名結束后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分部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將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在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網站。審查未通過的,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分部電話告知應聘人員不通過的原因。
2.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思明區(qū)委文明辦提出意見,經區(qū)非編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登錄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qū)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4.準考證發(fā)放
初審合格者,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分部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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