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公告【招23人】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要認真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據(jù)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材料??疾鞂ο笏趩挝灰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考察期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示。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經(jīng)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會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報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備案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可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擇優(yōu)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
(二)崗位考察期。擬錄用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疾炱趦龋蛇x調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疾炱诓缓细竦?,取消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三)辦理相關手續(xù)??疾炱跐M合格的,報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及崗位考察期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今后不得參加選調考試、通報批評等處理。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開選調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158、6699691
技術咨詢電話:0471—3690468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原標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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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