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布爾津縣招聘財政局財務人員公告【招4人】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縣財政局及人社局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可按該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八)調劑
所有職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確定人員后,若個別職位出現空缺,可視情況進行調劑。
(九)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布爾津縣政府網、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公示欄進行為期3天公示。對群眾舉報有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的,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十)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培訓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每年一簽,試用期兩個月,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有違規(guī)、違紀及弄虛作假行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進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報縣人社局備案,考核合格者續(xù)簽協議。合同期滿未續(xù)聘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2.被聘用人員自接到用人單位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員性質為編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員無國家正式干部職工身份,試用期間工資待遇按每人每月2500元發(fā)放,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參照事業(yè)單位人員待遇發(fā)放。
五、監(jiān)督及其他要求
布爾津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參與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布爾津縣紀檢委:0906-6527761 6532966
中共布爾津縣委組織部:0906-6521274
六、相關事項
《招聘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釋
(一)《招聘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政策咨詢電話
布爾津縣財政局:0906-6526529
布爾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906-6528381
原標題:2017年布爾津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局財務工作人員工作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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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津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局財務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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