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恩施州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五、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
全州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縣市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另行安排。
六、面試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
1、考生應根據(jù)公告要求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須及時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可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延長一天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凡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將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遞補考生。
2、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也未主動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jù)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留存的通訊方式給考生發(fā)短信。若考生在24小時內仍無回應,或回復了短信但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遞補考生。
3、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遞補期間,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聯(lián)系不上,考生又未提供其他聯(lián)系方式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其為放棄面試資格并將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遞補。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50元。
5、未盡事宜,請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
聯(lián)系電話:0718—8429026 0718—8235827 0718—8230099
原標題:恩施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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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恩施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含面向社會招錄的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
2.2017年恩施州從村(社區(qū))干部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