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縣事業(yè)單位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招50人】
2017年05月08日 瀏覽量:159 次 來源: 作者: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貫徹落實《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緊缺)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50名,其中直接招聘(只進行面試)35名,考試招聘(進行筆試和面試)15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具體招聘職位及人數見《2017年南縣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才,要求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985”“211”工程院校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湖南省內的6所一本高校(湘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yè)大學、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南華大學、湖南科技大學)以及湖南城市學院(僅限土建類專業(yè)),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報考(不含專本溝通、專升本、不含二級學院,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應聘人員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所學專業(yè)的界定依據《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違反計劃生育的;
5.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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