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無錫市國防教育訓練基地招聘公告【招1人】
為進一步加強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jù)《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54號)文件精神,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無錫市國防教育訓練基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愛崗敬業(yè),熱愛應聘崗位的工作。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生,須為無錫市戶籍(含在江陰市、宜興市戶籍)。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人員和曾在國家法定考試中因違紀而受過處理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相關說明:
1、工作經(jīng)歷按實計算(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準),計算截止日為2016年10月31日。
2、學歷(學位)是指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學位),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jīng)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須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認證)。3,在資格復審前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加試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體能測評按照國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務員局2011年頒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三、報名辦法:
(一)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6年11月23日9:00—2016年11月26日16:00
2、報名網(wǎng)址:無錫人事考試網(wǎng)(www.wxrsks.com)
3、資格初審時間:
2016年11月23日9:00—2016年11月27日12: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11月23日9:00—2016年11月27日16: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同一網(wǎng)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憑最低生活證明和低,在報名結束后,全額退回報名考試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2、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并且在有效期內(nèi))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3、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xiàn)崗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 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降低開考比例。
4、未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視為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0日。
(五)報名政策咨詢電話 :(0510)81801033。
(六)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0)82823315。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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