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沿灘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沿灘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及人數(shù)
(一)同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招考人數(shù)之比(以下簡稱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考聘比為3:1的,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之比低于3:1的,劃定筆面試折合后總成績的最低合格線為60分,高于此合格線(含60分)的按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中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確定;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沿灘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議室(地址:沿灘區(qū)人民政府大樓四樓412室)。
四、資格復審方式
由沿灘區(qū)招考主管機關根據(jù)考試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要求
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持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1)《沿灘區(qū)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個人網(wǎng)上報名信息中直接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后,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對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6年11月1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于2016年11月22日(22日截止17:30時)進行資格復審,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相關證件以及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因取消面試資格復審而產(chǎn)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原標題:關于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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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沿灘區(qū)事業(yè)單位公招考試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xls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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