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潛江市委政法委遴選公告【招2人】
根據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擬在全市全額事業(yè)編制人員中遴選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遵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遴選對象
市直各單位全額財政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且在所在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2014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
三、資格條件
(一)有意向從事政法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扎實,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二)在所在單位工作2年以上(2014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2周歲;
(五)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功底、較好的文字寫作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外出調研、全天值班、突發(fā)應急處置等工作;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工作程序
1、報名(2016年6月27日-7月6日)
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應當在征得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攜帶《市委政法委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張。上述報名材料可由單位統一上交,也可報名者本人直接報送至市委政法委干部科。
2、資格審查(2016年7月6日)
市委政法委對報考者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考試。
3、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市委政法委組織筆試,筆試注重對應試者的理論水平及文字綜合運用能力的測試。
4、考察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考核。
5、公示和錄用。綜合考試成績、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在擬遴選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作調動相關手續(xù)。
6、未盡事宜由市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聯系人:何巍 18972616500
原標題:市委政法委關于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
點擊下載>>>
2016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