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遴選公務員公告(第1號)【招9名】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淺底彩色正規(guī)照電子版(JPG格式)。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普洱市發(fā)改委3-13室(普洱市思茅區(qū)北部行政中心8幢三樓)。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
(二)資格審查。每個職位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5。由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職位要求及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fā)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相關網站公布。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yè)績審核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荚囉晒P試、面試及經歷業(yè)績評價組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主要考試方向為撰寫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財政金融等方面的知識。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在面試前,若進入面試人員出現(xiàn)自動棄權者,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3.經歷業(yè)績評價: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表彰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
進入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照《普洱市發(fā)改委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附件3)中的評價內容,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相關部門公章,注明經辦人及聯(lián)系電話)。經歷業(yè)績評價內容中涉及教育經歷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的,須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職情況的,須提供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涉及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的,須提供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涉及表彰情況的,須提供表彰證書或文件等有關資料;涉及發(fā)表文章的,須提供刊物。
(四)組織考察??疾旃ぷ饔善斩邪l(fā)改委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根據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組在考察中,將認真查閱個人檔案,聽取群眾意見,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等情況,征求廉政意見,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若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考察人選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視為不合格,則按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決定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1:1的比例,由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集體決定擬遴選人員。經體檢合格,報普洱市公務員局審核后,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若擬遴選人員體檢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體檢按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辦理遴選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遴選手續(xù)。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通過“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pers.gov.cn)、“普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http://www.pesfgw.gov.cn)發(fā)布。相關表格從上述網站下載。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公開遴選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二)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三)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遴選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jiān)督。普洱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普洱市公務員局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洱市發(fā)改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123518(普洱市發(fā)改委)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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