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大學生基層培養(yǎng)鍛煉“天池計劃”考試公告(3626人)
(七)“天池計劃”人員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聘用后,在村(社區(qū))任職時間計算工齡。
四、監(jiān)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各地州市應加強“天池計劃”人員考試聘用監(jiān)督工作力度,對考試聘用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自治區(qū)將組成督導巡視工作組對各地州市“天池計劃”人員考試聘用工作進行督導巡視。
(二)參加考試聘用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利害關系的,需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內或終身禁考“天池計劃”;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試聘用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五、考試聘用信息發(fā)布
考試聘用信息均通過官方網站進行發(fā)布。其中:
(一)網絡報名、成績查詢通過新疆網站(http://www.xjrsks.com.cn)進行。
(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黨建網(http://www.xjkunlun.cn)以及考試聘用地州市政府(行署)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自治區(qū)組織部門負責解釋。
具體有關崗位方面問題的解答,由各地州市組織、人社部門負責。
(一)政策咨詢電話:0991—2398054
(二)崗位條件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三)報名技術咨詢、服務電話:
新疆:0991—4650800
(四)監(jiān)督電話:
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0991—12380。
原標題: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大學生基層培養(yǎng)鍛煉“天池計劃”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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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表及“天池計劃”崗位表下載.xls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新 疆 維 吾 爾 自 治 區(qū) 公 務 員 局
2016年3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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