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涼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考調機關人員1人公告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職位計劃。
1.筆試
①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②領取準考證??忌救顺稚矸葑C在2016年3月10日8:30—3月11日17:30前工作時間內在州委編辦綜合科領取,逾期不領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③筆試時間:2016年3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④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按照考調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前3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三)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由州委編辦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序等額遞補。
(四)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調人選;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序等額遞補。
(五)公示
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調動
根據公示情況,由州委編辦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正式考調人員,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六、考調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七、本公告由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3866683
監(jiān)督電話:0834-3865539
原標題:中共涼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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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涼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2016年2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