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湘西自治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602人】
五、考試
(一)開考比例
公開招聘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崗位,招聘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公開招聘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招聘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報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5年8月17日9:00-8月21日17:00。在此期間,報考人員登陸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2015年全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服務平臺”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
8:30-9:30 《公共基礎知識》
10:30-12: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專業(yè)知識》
筆試地點:吉首城區(qū)(詳見準考證)。
筆試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閱卷評分。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滿分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4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占6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30%,《專業(yè)知識》占7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且成績有效,方能進行下一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不進行筆試。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專業(yè)知識考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對象。需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不需進行面試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依據(jù)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如筆試總成績相同的, 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按《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專業(yè)技術崗位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到低分排名。公開招聘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報考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權限。報考州直事位單位的由招聘單位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報考縣市事業(yè)單位的由縣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3、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報名須提交縣市(含縣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四項目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需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不需進行面試的崗位,根據(jù)招聘計劃,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該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在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中出現(xiàn)報考人員放棄面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情況,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崗位,經(jīng)州人社局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2、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采取面試、體檢、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3、面試根據(jù)招聘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試教等方式進行。州直單位的面試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制定面試方案報州人社局審定后,由州直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市的由縣市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六、體檢
需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
不需進行面試的崗位,以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總成績相同的, 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按《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專業(yè)技術崗位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
公開招聘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根據(jù)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須到縣以上醫(yī)院進行。報考州直事業(yè)單位的由州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體檢,報考縣市事業(yè)單位的由縣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體檢。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中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不需面試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兩次。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縣市的由縣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對象。如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經(jīng)州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體檢遞補辦法依次遞補。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州直的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州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h市的經(jīng)主管部門和縣市人社局審核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擬聘人員公示后如放棄的,不再進行人員遞補。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wǎng)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假借人社部門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人社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招聘服務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0743-8713162
考務咨詢:0743-8222104
技術咨詢:0743-8265057
十一、本招聘簡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湘西自治州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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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西自治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聯(lián)系表.xls
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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