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延邊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818人】
十一、聘用
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用人單位進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縣(市)設置到基層工作的崗位,被聘用人員要與所報考的原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到基層工作3年,滿3年后回到所報考的原招聘單位工作。
十二、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二)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已進入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放棄的,記錄考生誠信檔案,按失信考生處理,3年內不得參加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十三、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網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jlyb.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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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