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黑龍江哈爾濱音樂學院招聘公告【招15人】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6:00。
2.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電話、短信或郵件回復的方式通知。碩士崗位,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之比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急需緊缺的崗位,經(jīng)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xiàn)場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如下要求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根據(jù)疫情防控情況和學院工作安排通過學院網(wǎng)站另行通知。
2.確認材料
(1)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參加考試時演奏的自選曲目列表打印件及電子版。
(3)應聘作曲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為大型曲式結構的管弦樂(至少是雙管編制)作品,并提供樂譜和音響資料。
3.現(xiàn)場確認核查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檔備查,恕不退還。
4.未按期參加現(xiàn)場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材料不全的應聘人員,不予現(xiàn)場確認?,F(xiàn)場確認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5.通過現(xiàn)場確認的應聘人員,由工作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需結合疫情防控形勢需要確定,請應聘人員關注哈爾濱音樂學院網(wǎng)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2.考試形式和內容
(1)管弦系、鋼琴系、音樂學系、作曲系、舞蹈教師崗位
應聘管弦系、鋼琴系、音樂學系、作曲系、舞蹈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專業(yè)技能考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試講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 專業(yè)技能考試
專業(yè)技能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由學院組織實施。根據(jù)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低于85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jīng)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比例。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7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3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⑤具體考試內容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見附件4)。
(2)思政課教師崗位
應聘思政課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試講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jīng)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面試人選比例。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5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3)黨政管理崗位
應聘黨政管理崗位的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先進行筆試、后進行面試,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jīng)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面試人選比例。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面試
根據(jù)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考核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70分者或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shù)在70分及以下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② 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考核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檔案情況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學院在哈爾濱音樂學院官方網(wǎng)站(http://www.hrbcm.edu.cn/)上對擬錄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學院確定錄用人員并為其辦理相應手續(xù),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
十、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予以落實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符合學院引進高水平人才條件的,按照《哈爾濱音樂學院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由學院審批,享受相應待遇。
(三)引進博士人才待遇
(1)提供安家費人民幣20萬元;
(2)提供儀器設備和科研啟動經(jīng)費人民幣5萬元;
(3)對于哈市無住房者,每年提供住房補貼人民幣1.5萬元,提供四年;
(4)如符合學院副教授評聘條件,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聘任副教授職稱。
十一、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xù)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入職手續(xù)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職后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yè)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學院將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錄用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451-58597618
監(jiān)督電話:0451-58597656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hrbcm.edu.cn/
電子郵件:zhaopin@hrbcm.edu.cn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qū)學子街3179號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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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2.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4.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do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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